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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对全国采供血机构和血液的管理,卫生部于1993年3月20日发布了第29号部长令--《采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办法》。
1995 年3月在政协第八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孙柏秋、林佳楣两位委员递交了《实行公民无偿献血制度势在必行》的提案。
1994-1996年,中国红十字会接受了香港红十字会捐赠的价值1500万元人民币的血站设备,以支持各地红十字会血站的无偿献血事业。香港红十字会近年来向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捐资40万元人民币,用于开展无偿献血宣传活动。(如右图)
1994年,香港联心会通过香港红十字会向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捐赠了4辆无偿献血流动采血车。
1993年6月13日,在全国第三届无偿献血表彰大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乔石、国务委员彭佩云、全国政协副主席赵朴初等国家领导同志为本届50名无偿献血奖杯获得者颁奖并合影留念。

1994年5月,“中国红十字会首届无偿献血经验交流暨研讨会”在大连召开,会议邀请了香港红十字会输血服务中心三位专家介绍无偿献血工作经验。(如上图)
1995年8月,中国红十字会在青岛举办了“中国红十字会国际无偿献血工作研讨会”,来自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日本、韩国、美国、泰国、印度尼西亚、香港的13位血液专家与国内代表共同交流和研讨无偿献血工作。(如右图)
1995年11月29日,在北京举行了全国第四届无偿献血表彰大会,国务委员彭佩云、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红十字会会长钱正英等领导同志为26个无偿血先进城市和79名无偿献血奖怀获得者颁奖并合影留念。(如下图)

1996年4月17日,卫生部、中国红十字会联合下发卫医字[1996]第15号文件《 关于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1996年5月,中国红十字会组织北京、天津、山东、徐州、河南等五省市无偿献血巡回宣传活动,扩大了无偿献血的声势,普及了无偿献血知识。(如右图)
1996年12月9-12日,党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卫生工作会议。这次会议对加强卫生领域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使卫生事业同国民经济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国务委员彭佩云同志高度重视血液工作,在这次会议的总结讲话中明确指出:“为了阻断各种经过血液途径传播的疾病,必须大力加强血液 管理工作。世界各国的经验证明,实行公民无偿献血度,禁止血液买卖,是保证临床医疗用血安全的根本途径。我们要大力宣传无偿献血,使人们明了无偿献血无损于健康,是对病患者奉献爱心的高尚行为,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体现。现正加紧准备通过立法推行无偿献血制度。”(如右图)

在中华骨髓的组织协调下,上海市首例非血缘关系骨髓移植获得成功。(如上图)图为1996年10月,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孙柏秋副会长与上海市副市长、红十字会会长谢丽娟出席新闻发布会。

1997年5月,“中国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工作经验报告会”在重庆召开。深圳、本溪、青岛、岳阳四个地区的代表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会议还邀请了台湾血液基金的三名专家与会讲学。(如上图)

1997年10月29日,在北京举行全国第五届无偿献血表彰大会,彭佩云、何鲁丽、钱正英等领导同志为45个无偿献血先进城市、10名无偿献血先进组织者、112名无偿献血奖怀获得者颁奖并合影留念。(如上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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